甘肃酒泉300MW压缩空气储能电站示范工程地下储气库智能感知与辅助分析决策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甘肃
-酒泉市
一、招标条件
甘肃酒泉300MW压缩空气储能电站示范工程地下储气库智能感知与辅助分析决策系统工程项目已由项目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300MW级压缩空气储能电站。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甘肃酒泉300MW压缩空气储能电站示范工程地下储气库智能感知与辅助分析决策系统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供货、安装、调试、联合试运行等,具体范围如下:
(1)储气库泄漏状态智能感知:二衬内部泄漏智能感知传感器材料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密封层表面泄漏智能感知传感器材料、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
(2)储气库内外部环境与管道状态智能感知:红外摄像、光学摄像、储气库温度传感器、储气库压力传感器、放气口噪音传感器等材料 、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3)密封结构状态智能感知:断面、硐室内独立监测点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4)围岩状态智能感知,包括:硐室内位移监测点、地表位移监测点、封堵体位移、二衬环缝及围岩-初支缝传感器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5)数据采集及展示平台采购安装调试,包括:数据采集子系统、数据存储子系统及数据展示子系统;
(6)辅助分析决策平台采购、安装、调试,包括:集成子系统及统计分析子系统。
(7)硬件及配套设施采购、安装、调试,包括光纤监测配套设备、传感器配套设备、硐内温度和压力测试配套设备及其他辅助配套设备,包含各种感知设备的通讯路由设备及机箱、机柜或者机房设备。
工期: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批复的开工时间为准,工程计划周期为7个月。
本项目无标段划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条件、业绩要求、人员要求,并具有实施本项目的相关能力:
1、资质条件:
(a)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b)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资质一级,且在有效期之内;
(c)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个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元。
2、人员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2021年至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提供由其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近期银行资信证明,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5、未被列入招标人所属供应商黑名单或列入期满后已解禁。
6、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
① 资格要求第1-a、3、4、5条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② 第1-b、1-c、2,联合体各方有其中一方满足即可。
③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④ 本项目联合体方成员不超过2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应明确各方工作范围,责任及义务。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需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已年检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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