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经开区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第二次
萍乡经开区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第二次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萍购2024B001187441-2
项目名称:萍乡经开区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752800.00 元
最高限价:26811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完成施工、安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上材料或者可以根据“赣财购[2023]8号”文件承诺制的方式提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2)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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