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卫生健康局遂溪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补偿保险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2024-20-121
项目名称:遂溪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补偿保险服务
预算金额: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保险期限为一年,具体以保险单载明的期限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加盖公章)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原件)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供应商必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并依法被核定许可经营责任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提供有效期内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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