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妇幼保健院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八路正尚国际金融广场A座7层703(张家堡转盘东南角)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1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ZC2024-312、ZCSP-渭南市-2024-01575.1B1
项目名称: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3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88,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需要交货完毕、安装调试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文件凡是法定代表人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3.2提供供应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3提供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4提供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 3.5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担保函; 3.6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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