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牧野区税务局职工餐厅2025年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包2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牧野区税务局职工餐厅2025年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市纬四路13号3楼302室(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A2025-DLGK-C0002-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牧野区税务局职工餐厅2025年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1.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华兰大道办公区职工餐厅食材配送服务,包括粮油、蔬菜、禽畜肉、禽蛋、牛奶、水果、调料等食材的配送服务。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如下:
服务期:2025年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期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及《监狱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仅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应包括本包中除食用农产品外的全部供应品类;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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