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中医院(定安县中医院医共体总院)-定安县中医院(定安县中医院医共体总院)医护人员医责险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定安县中医院(定安县中医院医共体总院)医护人员医责险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38号华银大厦111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T2025-101
项目名称:定安县中医院(定安县中医院医共体总院)医护人员医责险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49909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49909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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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提供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2)需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书;(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4)供应商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则需要提供集团或总公司授权或相应证明材料;(5)本项目涉及特殊行业-保险业,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运营商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其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且每家保险公司仅允许有一家分支机构进行投标,其分支机构可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即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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