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市宜州区拉浪水电站左岸光伏建设项目土建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广西
-河池市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广西
广西水利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对 “广西河池市宜州区拉浪水电站左岸光伏建设项目土建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已经内部有关程序批准,项目采用自有资金并已筹措完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广西河池市宜州区拉浪水电站左岸光伏建设项目土建工程专业分包。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需求单位(签订合同单位)及实施地点
3.1招标人:广西水利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2本项目的合同签订及合同实施人: 广西水利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3实施地点: 广西河池市宜州区 。
4.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4.1项目概况: 广西河池市宜州区拉浪水电站左岸光伏建设项目位于广西河池市宜州区龙头乡,项目预计用地面积为102.54亩,场址区域内地势平坦,交通便利,利用的地块位于库区左岸办公、宿舍区附近。本项目建设规模为4.2MW(交流侧)/5.94MWp(直流侧),共设 2个光伏发电子系统,配置1台4000kVA和1台800kVA就地箱式升压变。集电线路的电压等级为35kV,通过新建拉浪左岸光伏开关站~拉浪电厂1回35kV 线路接入系统,拉浪电厂侧利用现有备用间隔(334)接入)。项目配套建设一座35kV开关站及二次设备舱。项目分一期建设,以屋面、地面为主。
4.2招标范围: 土建工程施工,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光伏支架基础、箱变基础、预制舱基础、站内道路改造、电缆通道及35kV开关站基础(包括集电线路及低压线路部分)、光伏厂区辅助等施工图纸涉及的土建施工。
工期:79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为准,总工期不变。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及相关服务等能力。
5.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在平台(网址:http://,下同)注册合格,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4投标人在近 三 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且近 三 年内不得有根据相关法规确定的人为重大责任事故的记录。
5.5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5.6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6.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投标人可以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予以配合,现场联系人:黄炳武;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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