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福州高新区增补中小学中午营养餐配送企业遴选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Z-GK-20250101
项目名称:福州高新区增补中小学中午营养餐配送企业遴选项目
预算金额:0.001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1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需求一览表
备注:
1、投标人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不得仅对一个合同包中的服务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由投标人承担相关责任。
3、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资格标准:
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服务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具体要求如下:
( 1)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③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2) 投标人 应取得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复印件 ,并加盖 投标人 单位公章。 ( 食品经营许可证中主体业态须包含“集体用餐配送 ”)
(3) 投标人须 具备3年以上餐饮业经验 (投标人须提供 2021年、2022 年、2023 年、2024年每年至少1份餐饮服务的合同复印件及对应项目收取餐饮服务费的发票至少1张复印件和附上税务网站发票查验截图,发票上应体现“餐饮服务”或“餐费” 内容)。
(4)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代表是单位负责人的则无需提供授权书。
( 5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 或 资信证明):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2023年度 或 20 24年度 的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②无法提供财务报告的投标人可选择提供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6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②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③投标人依法免税的应提供证明材料。
( 7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②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③投标人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材料。
( 8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 9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10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 须提供
(11)投标人须承诺未被列入黑名单和行政处罚,提供专项承诺函。
(1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取得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食品经营许可证中主体业态须包含“集体用餐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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