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运动训练管理中心后厨服务及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000010
项目编号: ZXWY250102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运动训练管理中心后厨服务及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35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3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 3.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结果为准;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得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3.6依法纳税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3.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9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10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11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注:3.4-3.7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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