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元旦春节期间重点品种药物残留专项监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元旦春节期间重点品种药物残留专项监测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 或 “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 月 26 日 14 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F2025-18-0033
项目名称: 2025元旦春节期间重点品种药物残留专项监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第 1包11 万元 , 第 2包15 万元 , 第 3包24 万元
最高限价: 第 1包11 万元 , 第 2包15 万元 , 第 3包24 万元
采购需求: 2025元旦春节期间重点品种药物残留专项监测服务 ,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巡视整改推进视频会、黄鳝药残攻坚治理工作座谈会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皖农办质函〔2024〕129号)要求,定于2025年1月—3月期间开展芹菜、黄鳝等重点品种专项监测工作 。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 2025年3月底完成所有服务内容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 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八条“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应当依法经资质认定。”之规定,供应商须拥有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
( 2)能够满足本项目检测参数需求,相应参数检验检测能力应在CMA和CATL证书附表和增项范围内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 3)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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