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东荟幼儿园2025年2月-4月食材配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GCCG-2025002
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东荟幼儿园2025年2月-4月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7.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7.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标的内容概况:
包组一(肉食类及副食品类);最高限价:人民币 50 万元;
包组二(水果供应);最高限价:人民币 12.5 万元;
包组三(牛奶供应);最高限价:人民币 7.5 万元;
包组四(面包供应);最高限价:人民币 7.5 万元。
2.简要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3.本项目各包组不可兼投不可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若属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含相关承诺内容);(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含相关承诺内容);(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含相关承诺内容);(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含相关承诺内容);(6)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含相关承诺内容)。2. 不同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含相关承诺内容)。3.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评审小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2)、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形(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说明);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5.已办理投标登记并成功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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