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子湖区太和镇管网工程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
湖北
-鄂州市
中国葛洲坝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梁子湖区太和镇管网工程总承包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竞争性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已与鄂州市梁子湖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梁子湖区太和镇城区城市管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拟对该项目管网更新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商品混凝土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己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太和镇城区管网改造提升,含新建雨水管道21.821千米,污水管道13.689千米,电力管3.693千米,电信管3.290千米。主要包括:(1)雨水管道:d300mm-d1200mmII级承插式钢筋混凝土管16.477千米,d1350mm-d2000mmII级企口式钢筋混凝土管5.344千米;(2)污水管道: d400mm-d1000mm的环刚度SN12.5钢塑缠绕复合增强管12.093千米,d1000mm的环刚度SN16钢塑缠绕复合增强管1.596千米;Ф200HMPP承压电力波纹管3.693千米,Ф110HMPP承压电力波纹管3.29千米;(4)雨污检查井765座,偏沟式雨水口1682个,强弱电检查井288座;(5)新增路边划线停车位320个及配备充电桩65个;(6)改建一处污水提升泵站
2.2 采购范围: 梁子湖区太和镇城区城市管网建设项目工程所需约24527m3商品混凝土
2.3 交货时间: 暂定为2025年2月,实际按甲方订单或通知要求交货
2.4 交货地点: 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
2.5 质保期: 梁子湖区太和镇城区城市管网建设项目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合同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资格要求(通用)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7)列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葛洲坝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黑名单的;
(8)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税务机关列入欠税公告的。
3.2 应答人资格要求(专用)
(1)资质(许可)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业绩要求: 近 5 年具备不少于 1 项合同金额 500 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
(3)其他要求: 投标单位商混站距离拟投标标包的距离在60公里以内(以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政府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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