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医院水磨沟区人民医院电子票据系统实施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水磨沟区人民医院电子票据系统实施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888号诺迪宝宝小公馆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08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NS-2025-FW-002
项目名称:水磨沟区人民医院电子票据系统实施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7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7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电子票据系统实施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不得参加投标;
(2)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内),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有效的“一证一码”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法人代表或其被授权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文件时需提供(1)-(3)要求内容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