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25年第一次政府采购云平台结算评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二、项目名称:2025年第一次政府采购云平台结算评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呼和浩特市2013年市政工程施工招标(十一)市政路灯工程四标段、呼和浩特市北部山区水文站网建设项目等结算评审):
合同包2(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国储库粮油有限公司消防改造和仓房改造工程、呼和浩特市融媒体中心外窗、演播大厅等铝单板装饰工程等结算评审):
合同包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一带一路”国际文化创意园新建项目-人防工程EPC总承包结算评审):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呼和浩特市2013年市政工程施工招标(十一)市政路灯工程四标段、呼和浩特市北部山区水文站网建设项目等结算评审):
服务类(瑞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包2(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国储库粮油有限公司消防改造和仓房改造工程、呼和浩特市融媒体中心外窗、演播大厅等铝单板装饰工程等结算评审):
服务类(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包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一带一路”国际文化创意园新建项目-人防工程EPC总承包结算评审):
服务类(内蒙古铂林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 、 冯* 、 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结果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 2.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按成交金额的1.5%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低于1万元的按1万元收取。 3.成交服务费交纳方式:以汇款方式交纳。 4.成交服务费交纳账户 开户名全称:需解锁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 号:01需解锁132 联系人:齐红艳 联系电话:需解锁 邮箱: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呼和浩特市2013年市政工程施工招标(十一)市政路灯工程四标段、呼和浩特市北部山区水文站网建设项目等结算评审): 1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国储库粮油有限公司消防改造和仓房改造工程、呼和浩特市融媒体中心外窗、演播大厅等铝单板装饰工程等结算评审): 1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一带一路”国际文化创意园新建项目-人防工程EPC总承包结算评审): 1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