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利用新技术加强加油站综合监管平台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海城市利用新技术加强加油站综合监管平台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台子委芭东海城珠江路38-S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NXCS2025001
项目名称:海城市利用新技术加强加油站综合监管平台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按照国家要求及行业标准,对项目进行监理服务。具体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安装调试验收完成后设备正式运行三个月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响应文件中应附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记录:1)使用规则: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经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评审记录一并保存。(2)供应商须具有[监理·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监理·工程监理(通信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资质要求:注册监理工程师·通信工程以上,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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