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分局协勤和反恐应急处突保安服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受 中共福州市仓山区委政法委员会 委托, 对[350104]FJZF[GK]2025001、仓山分局协勤和反恐应急处突保安服务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仓山分局协勤和反恐应急处突保安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2月25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4]FJZF[GK]2025001
项目名称:仓山分局协勤和反恐应急处突保安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546,800.00元
采购包1(仓山分局协勤和反恐应急处突保安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 16,546,8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6,546,8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15)天内到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3)说明如下【招标文件对应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此处为准】: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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