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人民医院排污自行监测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瑞丽市人民医院排污自行监测外包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德宏迈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MC2025001
项目名称:瑞丽市人民医院排污自行监测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5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5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包括三个服务地点:院本部(3.7万/年)、北区医院(4.5万/年)、国门医院(4.35万/年)。
按照甲方委托的检测类别(详见附件)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出具加盖有效资质认定(CMA)章的检测报告,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传监测数据及完成执行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 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1个月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供应商自行提供情况说明;②提供 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1个月的无需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② 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 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以上网站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时查询,若供应商或法定代表人有不良信誉,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响应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3.1.2投标人须具备由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3.1.3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检验检测服务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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