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山口市学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阿拉山口市学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2月11日 11: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HZHCS2025-001
项目名称: 阿拉山口市学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780000
最高限价(元): 178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阿拉山口市学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178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采购蔬菜、粮油、调料、肉类、水果、酸奶、餐巾纸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一年,合同1个学期一签。(实行退评机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须具备《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须具有《动物防疫合格证》或近期的检疫检验合格证明;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诚信的合法经营单位; (4)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否则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截图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查询)。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审查标准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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