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茂南区鳌头镇人民政府鳌头镇潮利村委会潮利南村水塘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鳌头镇潮利村委会潮利南村水塘整治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茂羊路123号大院1号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CG2025-0205-1ACS
项目名称:鳌头镇潮利村委会潮利南村水塘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7.32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项目采购内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三)①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②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四)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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