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扫雪除冰应急设备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西宁市扫雪除冰应急设备购置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2月24日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联祥磋商(货物)2025-009
项目名称: 西宁市扫雪除冰应急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000000
最高限价(元): 2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数量: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预算金额(元):
2000000
单位: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简要规格描述: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全部交付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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