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水利枢纽工程(枢纽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塔式起重机租赁及安拆服务
江西
-景德镇市
正在报名
1.采购条件
乐平水利枢纽工程(枢纽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塔式起重机租赁及安拆服务采购计划已由公司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本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采购。采购结束后,将由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水利枢纽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部与成交人签订合同。
2.分包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乐平水利枢纽工程位于乐安河中游,坝址位于乐平市鸬鹚乡对家,距鸬鹚乡直线距离约4km,距乐平市直线距离约15km。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兼顾航运、发电等综合利用大(2)型水利枢纽工程。乐平水利枢纽工程正常蓄水位26.50m, 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0.782亿m3,汛限水位26.50m,死水位23.20m。防洪高水位为31.84m,相应防洪库容2.457×108m3,总库容4.998×108m3,船闸(预留)建设标准为IV级船闸,电站总装机容量为22.5MW。枢纽主要建筑物由拦河混凝土主坝、左副坝、右副坝、副厂房、开关站、鱼道、船闸等组成,水库工程等别为Ⅱ等。本次采购为塔式起重机租赁及安拆服务采购。
2.2 采购内容:2台/套T7020-12(平头)塔式起重机租赁及安拆服务
2.3 服务时间:拟租赁时间24个月,具体时间以承租方通知为准,按承租方通知分批次提供设备,实际以进场安装、调试合格,经有资质的检验部门验收合格且取得使用登记证并交付承租方使用之日起计算。
2.4 服务/交付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鸬鹚乡对家村乐平水利枢纽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报价人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机械租赁营业范围,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且具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 业绩要求:应具有类似服务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通知书或销售合同),近3年至少有1项类似业绩,单项类似业绩金额不低于50万元。
3.3 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