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石屯镇人民政府政和县石屯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石屯镇园区道路(石门段)道路硬化工程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政和县石屯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石屯镇园区道路(石门段)道路硬化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和县水北东路69-1号2幢11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XZH (2025)-001
项目名称:政和县石屯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石屯镇园区道路(石门段)道路硬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031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1.0677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报价供应商须提供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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