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拓展区(板桥片区)总体发展规划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703-JSYZ-C2025-0004
项目名称: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拓展区(板桥片区)总体发展规划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93.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93万元,其中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根据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三区三线”划定情况,对照《江苏省化工园区管理办法》(苏政规〔2023〕16号)等提出的化工园区建设及认定等相关要求,结合连云港石化基地和规划片区的发展现状及周边园区发展情况,依据规划片区的产业发展规划,确定发展定位及规模,明确空间布局及用地方案,对园区道路交通、公用工程设施、安全、消防、环境保护、综合防灾、智慧化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规划,以科学指导规划片区各项工程的开发建设;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起90日历天内完成规划编制且规划成果通过专家论证。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注: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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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资格审查 环节 现场 查询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 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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