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福建公司福州分公司2025年3-12月输煤系统维护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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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福建公司福州分公司2025年3-12月输煤系统维护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2-1-134 )
项目所在地区: 福建省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福建公司福州分公司2025年3-12月输煤系统维护服务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标项目名称:华能福建公司福州分公司2025年3-12月输煤系统维护服务招标
2.1.2 工程项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东安村东安239号
2.1.3项目简况:针对厂内输煤系统维护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
2.1.4工程项目工期要求:本项目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进场时间为准。若进场推迟,后续服务期限不顺延(因期限变更造成的所有风险、损失由各方自行承担,互不追责),合同结算价按实际服务天数调整。
2.2招标范围:针对厂内输煤系统维护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不少于1项输煤系统或3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的维护或检修业绩,单项业绩合同不低于100万元,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业绩合同机组容量的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5)本次招标严禁转包和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2月19日至2025年02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