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霞浦核电有限公司压水堆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相关文件咨询及审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
-宁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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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霞浦核电有限公司压水堆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相关文件咨询及审查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2-2-243 )
项目所在地区: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霞浦核电有限公司压水堆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相关文件咨询及审查服务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霞浦核电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2.2 规 模: 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厂址位于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长春镇长门村的长表岛,地处东冲半岛东北部、福宁湾西南岸,厂址东北距离宁德核电厂约27km,西西北距离霞浦县城约18km,西西南距离宁德市约59km。厂址拟按7台核电机组规划,厂址区域分为东、西两部分。华能霞浦核电项目规划建设4台华龙一号压水堆核电机组和1台60万千瓦级高温气冷堆核电机组,一次规划,分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两台华龙一号核电机组。
2.3 标段划分: 华能霞浦核电有限公司压水堆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相关文件咨询及审查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 点: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2.5 服 务 期: 自本合同签订至完成本合同约定所有工作内容,计划服务期限30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服务期为准
2.6 招标范围: 组织专家对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工程初步设计阶段中的重难点问题进行咨询,编制并出具3份重难点问题咨询意见;审查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包括技术部分(全厂综合性文件、总平面设计文件、核岛设计文件、常规岛设计文件、核电厂配套设施(BOP)设计文件、设备设计文件以及设计改进项)和概算部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核电行业初步设计审查或咨询业绩,须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2月20日至2025年02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