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教育培训项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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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教育培训项目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2-3-260 )
项目所在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教育培训项目采购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了提升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水平,优化全员安全培训手段,丰富培训内容,达到提升培训效果、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的目的,计划开展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教育培训服务工作。
本项目由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统一招标,统一签订合同,费用统付。
2.2服务地点: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及培训班所在地。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招标范围: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教育培训服务,主要包括举办七期安全培训班,五期安全讲座。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近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份且每份合同金额20万元及以上电力行业安全教育培训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合同范围、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等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应由985(或211)高校和安全培训机构组成,且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2月20日至2025年02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