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二股流河及阅莲河泵站项目航道影响评价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集安市二股流河及阅莲河泵站项目航道影响评价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23号-250202
项目名称:集安市二股流河及阅莲河泵站项目航道影响评价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航道影响评价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为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单位、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3.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3.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3.5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3.6其他要求: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3.7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进入后续评审;3.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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