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清能院化学品框架招标招标公告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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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清能院化学品框架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2-1-145 )
项目所在地区: 甘肃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清能院化学品框架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化学品框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华能陇东能源有限公司正宁电厂
2.2规模: 采购工业级化学品羟乙基乙二胺、哌嗪、羟乙基哌嗪、双(2-羟乙基)哌嗪、1,6-己二胺、二甲氨基乙氧基乙醇、N-甲基二乙醇胺、聚乙二醇二甲醚、2-氨基-2-甲基-1-丙醇、环丁砜等化学品。本标段为框架协议采购,采购合同的结算将基于约定的采购价格和实际需求量据实核算。框架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且框架采购的支付金额上限为成交总价.
2.3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采购工业级化学品,羟乙基乙二胺(250吨)、哌嗪(50吨)、羟乙基哌嗪(50吨)、双(2-羟乙基)哌嗪(30吨)、1,6-己二胺(90吨)、二甲氨基乙氧基乙醇(50吨)、N-甲基二乙醇胺(200吨)、聚乙二醇二甲醚(450吨)、2-氨基-2-甲基-1-丙醇(40吨)、环丁砜(200吨)等化学品,总量不超过1410吨。本次采购总量为约定期限3年内的预测数量,最终采购量以该期间实际订单需求数量为准。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规范》。
2.4采购方式与价格机制:
1)本框架采购的第一笔订单采购总量不低于500吨,采购价格以投标人报价为准。
2)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后续采购合同的价格调整将参考布伦特原油价格走势进行动态调整,价格计算方式如下:
设第一笔订单采购价格为P₀,对应的近3个月布伦特原油平均价格为O₀;
每次采购前,计算最近3个月布伦特原油平均价格O₁;
价格调整公式:
其中P1为当前采购合同的采购价格,价格调整幅度上限为±20%。
3)采购合同的结算将基于约定的采购价格和实际需求量据实核算。框架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且框架采购的支付金额上限为成交总价。
4)招标人不对框架协议项下的最终采购量作出承诺,实际采购量可能高于或低于预估规模,并保留部分项目不纳入本次框架采购的权利。
5)投标报价应按照专用部分所列供货范围的总数量1410吨进行报价,并以此总价作为评标依据。
2.5标段划分: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6交货地点:华能陇东能源有限公司正宁电厂或甲方指定地点。
2.7交货期:第一批化学品交货时间为项目采购合同签订后30天以内到达项目现场,其他批次待定,具体交货进度以合同约定为准。框架协议有效期为3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次供货有机类化学品10吨及以上的合同业绩不少于1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合同封面页、以及含有供货材料种类、数量等参数的合同或技术协议关键页,签字盖章页,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材料制造厂商(进口材料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2月20日至2025年03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