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新能源公司白鹤厂风电场1-28号风机变桨系统改造工程招标招标公告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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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澜沧江新能源公司白鹤厂风电场1-28号风机变桨系统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2-3-285 )
项目所在地区: 云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 项目 华能澜沧江新能源公司白鹤厂风电场 1-28 号风机变桨系统改造工程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 招标人为 华能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白鹤厂风电场位于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沙龙镇东部的白鹤厂村 - 上赤村一带。安装单机容量 1500kW 的东汽 FD93H 风电机组 13 台,塔筒高度 70 米;单机容量 2000kW 的东汽 FD108C 风电机组 15 台,塔筒高度 80 米。所有机组塔筒均安装有免爬器。变桨系统为东方自控 1.5MW 、 2.0MW 变桨系统。
东方自控 1.5MW 、 2.0MW 变桨系统,采用 6 柜结构:包括 3 个轴柜和 3 个后备电源柜,其中轴柜 1 中配置一套 PLC ,与主控进行 CanOpen 通讯, PLC 同时与三个驱动器和超级电容充电机之间采用 RS485 通讯。风机主要配置为直流变桨系统。由于白鹤厂风机投运已近 9 年,变桨系统设计陈旧,程序未进行优化,随着设备的老化,风机变桨系统故障增多,变桨系统故障在风电场总故障中占比较高,接近 50% ,集团 2023 年变桨系统故障率为 33.31% ,远高于集团平均值。严重影响风机可利用率( 2023 年白鹤厂风机可利用率为 97.4% ,变桨系统故障影响可利用率 0.97% )、损失电量较大。且变桨系统故障导致风机安全性降低,严重时可能造成桨叶无法收回,导致风机超速。本项目将对白鹤厂风电场风机变桨系统进行改造,以达到降低变桨系统的故障率,提高机组可靠性和可利用率,降低运维成本的目的。
2.2 项目地点: 云南省大理州祥云县白鹤厂风电场
2.3 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个月内完成供货,入场后在3个月内完成全部改造,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2.4 标段划分:本次 华能澜沧江新能源公司白鹤厂风电场 1-28 号风机变桨系统改造工程 招标共分为 1 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
白鹤厂风电场1-28号风机(13台FD93H东气1.5MW风机,15台FD108C东气2.0MW风机)变桨系统改造,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将原直流系统配套改造为交流系统,配套完成变桨电机、驱动器、后备电源等更换改造,增加变桨桨叶调试软件互锁功能(调试时严禁三支桨叶同时开桨)。
(2)安全链回路重新设计:将完善变桨安全链设计,当检测到异常(与主控PLC通讯丢失、主控PLC的EFC信号异常、主控PLC指令异常、超速、变桨系统内部通讯故障、三桨叶不同步以及其他变桨故障等),变桨系统能够触发变桨安全链进行自主收桨,并将故障状态反馈到主控,提高机组安全性。
(3)增加通讯心跳信号检测功能,软件EFC功能和高速轴转速(DI或AI)检查等信号;后台软件实现人机交互,配置6套便携式手持终端(1.5MW及2.0MW各3套),便于系统的人工操作及维护。
(4)将原系统的直流变桨驱动器替换为集成式交流变桨驱动器;直流变桨电机替换为交流永磁同步电机;简化原系统的充电回路、变桨电机抱闸回路、变桨电机风扇回路、电池收桨逻辑回路等;后备电源更换、通讯滑环更换、变桨控制器软件优化或替换、变桨安全链优化。
(5)外围电路简化,拆除不需要的元器件(A/B编码器、继电器、接触器、抗干扰器、空开、防雷器、电源模块、限位开关等),更换新的改造所需的元器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 1 )电力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2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或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资质。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个风电场风机变桨系统改造的业绩(单台容量:1.5MW及以上,不包含变桨系统后备电源改造),需附合同业绩影印件(合同至少包括首页、反映合同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影印件,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项目经理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风电场风机变桨系统改造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并提供项目经理履历表、业绩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承包范围、签字盖章、反映项目经理、负责人姓名页、签订时间等关键页)或能反映项目经理姓名的业主证明材料或本单位任命文件,提供本单位近一年社保缴纳证明。
3.2.4安全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2月20日至2025年02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