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船场镇龙水村大赤坑南群湖道路硬化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南靖县船场镇龙水村大赤坑南群湖道路硬化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星村上街126-15号二层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鼎华招[2025]003号
项目名称:南靖县船场镇龙水村大赤坑南群湖道路硬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33630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33630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开工之日起30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绿色建材: 按相关规定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二)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三)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投标人应当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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