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热电厂二期2x350MW热电联产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和水资源论证报告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
-营口市
正在报名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营口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营口热电厂二期2x350MW热电联产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和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招标项目编号:DBDLSJY-FW-F04922K-07-2025-001),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与范围
项目规模:根据招标人生产、经营需求,对营口热电厂二期2x350MW热电联产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和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进行招标采购。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营口热电厂二期2x350MW热电联产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和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营口热电厂二期2x350MW热电联产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和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一般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具有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业绩至少三项。
4、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5、其他要求: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需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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