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华北分公司华能滨海新区二期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招标公告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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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华北分公司华能滨海新区二期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3-1-088 )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华北分公司华能滨海新区二期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临港(天津)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天津市
2.2 规 模: 本项目规模为4.8MW,使用天津中财型材有限责任公司自有屋顶等区域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2.3 标段划分: 华能华北分公司华能滨海新区二期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标段包1
2.4 施工地 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
2.5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60天。
2.6 招标范围: 本项目承揽方式为EPC,合同方式为固定总价,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设计、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调试、试运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包含本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所需相关合法性手续及证件办理,与项目有关的协调工作如项目接入系统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依据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项目勘察设计、优化设计方案并报建设单位审核,包括负责屋顶和地面光伏项目场地落实(含安装屋顶及周边环境现场踏勘审查)。负责获取光资源数据,和周边电力配套设施数据,并开展组件布置设计、基础设计,房屋加固、屋顶护栏、防水设计等。按照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要求编制初步设计原则、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含必备图纸、初设概算、经济评价,项目收益不低于可研)并通过第三方评审并由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最终审查意见、项目设计优化报告、设备选型(满足远程集控要求)、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现场设计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参与技术联络会、常驻现场工代、配合达标投产、安全设计专篇、项目后评价和专项验收等工作),竣工验收(含水保、环保、消防、档案、职业健康、安全、厂房加固和换瓦等工程专项验收、项目供电公司并网验收、工程项目竣工后屋顶荷载复验报告等)一体化总承包;项目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环境评价、职业健康和安全、质量监督检查等专项验收内容整改;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等。竣工图编制深度应符合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竣工图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施工验收记录、调试记录等相符合并在竣工图中体现。负责协助建设单位与相关方(电网、管委会、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厂房产权单位等)沟通协调、相关协议签订,负责建设场地的落实。由于本工期进度较为紧张,中标单位需在签订合同后15天内完成接入系统方案的编制并取得泰达电力公司的批复文件。
屋顶及地面光伏电站的施工(含房屋换瓦(如有))、建筑、安装、调试及并网验收、手续办理、协调工作、质量监督、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光伏组件系统监测APP软件平台开发及安装部署,监控系统可监视到发电量、逆变器数据等信息,并具有相应的数据统计分析功能、故障检测、运维派单、拓展、手机APP等功能,负责接入招标人既有集控中心及华能智慧运维系统;接入数据项目及规范应兼容招标人原有系统要求。设备标识标牌采购、安装;项目实施过程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职业健康和安全等专项验收内容整改及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施工现场收尾清理如集装箱清运、废物全部转运处理等。具体工作包含但不限于:
A.设备采购供货,包括但不限于:包括支架、并网柜、电缆、云系统在线监控、接地网、接地极、电弧故障断路器、反孤岛装置、屋面防水材料、加固材料、桩基材料等一切设备及施工材料的采购;数据采集单元通信或数据集中如产生费用(如运营商、电网等网络流量费用、数据平台接口费用等),应按照发电单元设计寿命预缴,或项目投运时预留设备全周期通信费用,按周期缴纳;所有设备和相关试验需满足并符合电网公司对项目接入的各项要求;另外需提供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消耗品等。光伏组件、组串式逆变器为招标方采购。中标方负责招标方采购设备的卸车、倒运、存放等管理工作。
B.项目所需的材料采购、制作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光纤、电缆槽盒、接地扁钢(铜绞线、接地极等)、彩钢瓦、标识标牌(符合华能集团VI标识设计要求)、电缆标示桩(符合招标人要求)等工程配套设备设施及其相关的材料。
C.项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有进场道路和场内道路的新建和改扩建、施工场地清理、道路障碍物清除、屋顶障碍物清除、电缆穿管、光伏组件支架基础、光伏组件安装、接地、消防、给排水、挡护、屋顶防水处理、彩钢瓦施工、屋顶修复、屋顶除锈、屋顶加固处理等相关工作,以及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工作。土地恢复和平整(包括清除障碍物等工作)、桩基工程施工与桩基检测工作。
施工期的施工用水、用电、通讯等临时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D.完成项目自查验收、质量监检、并网验收、防雷检测、消防验收、档案验收、环保验收、水保验收、节能验收、劳动安全卫生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以上工作内容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工程的临建设施用地由承包人负责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招标人予以协助。
E.项目设备性能试验由承包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若性能试验不满足设计性能指标,承包人负责消缺、整改直至满足要求(性能试验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F.其它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竣工验收需要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
G.依据现场踏勘结果,制定项目协调方案。负责工程内外部所有手续办理和协调工作,与相关单位、屋顶产权方的协调并代理建设单位办理相关协议签订,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负责项目开工、专项及竣工验收等手续办理,办理电网接入申请及批复、并网验收,协助办理购售电合同、电费结算协议等手续及承担相关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2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累计完成至少2项光伏工程设计业绩;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施工单位累计完成至少2项光伏工程施工业绩,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须取得住建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质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必须为投标方的在职员工,并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1个光伏施工工程,须附合同影印件(如果能证明),如合同中不能证明为该项目经理业绩的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拟派项目设计总监,应具备以下资质:
(1)必须为投标方的在职员工,并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2)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设计负责人身份完成过1个光伏工程设计项目,须附合同影印件(如果能证明),如合同中不能证明为该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的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单位由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承担,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3.3.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3月06日至2025年03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