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输油气分公司2025-2027年度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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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天津输油气分公司2025-2027年度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ZY25-TJ03-FW036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
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天津输油气分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天津市
标段数量:
2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天津输油气分公司成立于2024年6月7日,是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二级单位。办公地设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主要从事北方管道公司天津区域的油气管网等基础设施运营、干线管网互联互通、社会管道联通以及管道技术、工程服务等业务。需要租赁车辆服务,用于机关、现场项目管理
天津输油气分公司2025-2027年度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标段1
标段编号:
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文件发售金额(元):
200(按标段收费)
开标时间:
2025-03-23 09:00:00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天津输油气分公司2025-2027年度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具体包含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天津输油气分公司机关及所辖作业区、站场、阀室及油库的车辆租赁服务。 总计15台车租赁。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质要求: (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具备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 3.3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的车辆租赁服务外包类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提供合同关键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财务状况良好,不允许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并、转状态,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指负债大于资产的状况),有能力承担项目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 ,并提供近1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复印件)。如2024年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可提供2023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5 信誉要求: (1)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a)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b)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二项内容如仍出现异常或不良记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除外)。 (2)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如被最高人民法院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能参与同一标段投标,评标时将使用天眼查等系统进行检查。 (4)提交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提供承诺书) (5)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自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6)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北方管道公司取消准入资格或交易资格(已过处置期的除外),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北方管道公司列入黑名单。(已过处置期的除外) (7)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应提供针对上述要求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定)。 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现场对以上(1)、(2)、(3)、(5)中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投标人信誉情况的依据。 3.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承诺,说明与北方管道公司从事业务相关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在北方管道公司任职等情况,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招标人,并对其实际控制者、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如实申报。 提供:企业无相关管理人员亲属及其他利益关系人声明。 (2)投标人车辆数量要求:自有车辆数量(产权车辆,可非闲置)不低于30辆。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购置发票或行驶证,租赁车辆需同时提供租赁合同等证明文件)。
天津输油气分公司2025-2027年度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标段2
标段编号:
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文件发售金额(元):
200(按标段收费)
开标时间:
2025-03-23 09:00:00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天津输油气分公司2025-2027年度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具体包含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天津输油气分公司机关及所辖作业区、站场、阀室及油库的车辆租赁服务。 总计31台车租赁。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质要求: (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具备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 3.3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的车辆租赁服务外包类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提供合同关键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财务状况良好,不允许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并、转状态,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指负债大于资产的状况),有能力承担项目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 ,并提供近1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复印件)。如2024年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可提供2023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5 信誉要求: (1)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a)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b)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二项内容如仍出现异常或不良记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除外)。 (2)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如被最高人民法院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能参与同一标段投标,评标时将使用天眼查等系统进行检查。 (4)提交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提供承诺书) (5)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自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6)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北方管道公司取消准入资格或交易资格(已过处置期的除外),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北方管道公司列入黑名单。(已过处置期的除外) (7)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应提供针对上述要求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定)。 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现场对以上(1)、(2)、(3)、(5)中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投标人信誉情况的依据。 3.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承诺,说明与北方管道公司从事业务相关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在北方管道公司任职等情况,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招标人,并对其实际控制者、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如实申报。 提供:企业无相关管理人员亲属及其他利益关系人声明。 (2)投标人车辆数量要求:自有车辆数量(产权车辆,可非闲置)不低于30辆。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购置发票或行驶证,租赁车辆需同时提供租赁合同等证明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5-03-12 23:3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03-18 17:00:0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正式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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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租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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