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龙口发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切缸改造设计及施工招标公告
山东
-烟台市
正在报名
(招标编号: CHDTDZ001/23-QT-1841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龙口发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切缸改造设计及施工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龙口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山东省 烟台市龙口市电厂南路1号 。
2.2项目规模: 1X660MW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项目计划总工期为 45 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1)其他技术改造-华电龙口发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切缸改造设计及施工(CHDTDZ001/23-QT-184101): 华电龙口发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切缸改造项目,投标方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电力设施改造施工(连通管及低压缸缸内改造、设备、管道管件、阀门、油站、支墩及支吊架安装加固和改造工程、罗茨真空泵组及冷却器、变频器控制柜、DCS扩展柜、线缆桥盒、低压缸喷水系统改造、 低压缸末级、次末级叶片抗水蚀金属耐磨层喷涂 等),并包含设备材料供应,同时包括拆除和利旧设备的施工安装工作。系统设备的调试、验收、性能试验、培训、总结报告、验收资料移交、后评估等全部工作。具体招标范围见技术规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其他技术改造-华电龙口发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切缸改造设计及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以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项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汽机侧凝抽背改造EPC项目(或低压缸零出力改造EPC或低压缸切除改造EPC)投运业绩证明材料(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范围和规模、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等)。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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