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集团包头、金山发电厂2×66万千瓦煤电项目跟踪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正在报名
内蒙古能源集团包头、金山发电厂2×66万千瓦煤电项目
跟踪审计服务
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HNZB2025-03-3-219-01/02)
项目所在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特市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能源集团包头、金山发电厂 2 × 66 万千瓦煤电项目跟踪审计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能源集团包头喜桂图发电有限公司和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第四发电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内蒙古能源集团包头、金山发电厂 2 × 66 万千瓦煤电项目跟踪审计服务是针对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两个火电项目进行跟踪审计服务。
2.2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其中:
标段1 为内蒙古能源集团包头2×66万千瓦煤电项目跟踪审计服务,对内蒙古能源集团包头2×66万千瓦煤电项目开展跟踪审计服务,跟踪审计涉及工程项目建设的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竣工阶段。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跟踪审计内容以合同为准):建设程序及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项目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招标、投标以及合同的订立、执行情况;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复核工作(出具复核报告,本项目主体工程A、B、C标段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已复核完毕,不在本标段范围内);工程造价的确定、控制和工程价款支付情况以及概、预算执行情况;工程物资采购方式、物资验收、出入(退)库等现场管理情况以及财务核算情况;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控制,批复工期执行情况以及监理管理情况;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及核算情况;交付使用资产及验收情况;项目结算情况;审计整改情况;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计监督的其他事项。
工作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
规模:包头 2 × 66 万千瓦煤电项目建设 2x66 万千瓦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间接空冷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及脱硝设施。接入系统拟通过 2 回 500 千伏线路接入蒙西电网。项目总投资约为 64 亿元。 本项目不排除进一步扩建的可能性,若项目额外增加一台机组的建设任务,扩大部分仍属于标段的服务范围。
服务期限:自跟踪审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至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和管理建议书,并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能源集团为止。
本标段选1家投标单位中标。
标段 2 为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发电厂 2 × 66 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开展跟踪审计服务,跟踪审计涉及工程项目建设的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竣工阶段。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跟踪审计内容以合同为准):建设程序及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项目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招标、投标以及合同的订立、执行情况;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复核工作(出具复核报告,本项目主体工程 A 、 B 、 C 、桩基标段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已复核完毕,不在本标段范围内);工程造价的确定、控制和工程价款支付情况以及概、预算执行情况;工程物资采购方式、物资验收、出入(退)库等现场管理情况以及财务核算情况;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控制,批复工期执行情况以及监理管理情况;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及核算情况;交付使用资产及验收情况;项目结算情况;审计整改情况;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计监督的其他事项。
工作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规模:金山发电厂 2 × 66 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建设 2x66 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间接空冷、凝汽式汽轮发电机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及脱硝设施。接入系统拟通过双回 500 千伏线路接入蒙西电网。项目总投资约为 66 亿元。 本项目不排除进一步扩建的可能性,若项目额外增加一台机组的建设任务,扩大部分仍属于标段的服务范围。
服务期限:自跟踪审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至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和管理建议书,并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能源集团为止。
本标段选1家投标单位中标。
本项目招标分为2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参与2个标段的投标工作,但是只能中标一个标段,不允许同时中标2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同时在2个标段排序均最高,则将该投标人列为中标金额较大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评标委员会对其商务、技术标合计得分高的标段推荐,如商务、技术标合计得分也相同,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集体投票或抽签等方式确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或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1 标段、 2 标段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造价咨询机构。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2.2 投标单位近年内( 2019 年 1 月 1 日 - 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 2 项单机容量在 60 万千瓦机组及以上火电项目跟踪审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业绩,且须具有 1 项单机容量在 60 万千瓦机组及以上火电项目跟踪审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完成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封面、服务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和能证明上述合同建设规模内容的参数页)及发票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完成业绩还需提供项目竣工审计报告或项目竣工结算报告等可证明完成跟踪审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确认文件(须包含甲方签字或盖章证明)。
3.2.3 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有 10 年从业经验(以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取得时间为准),近 6 年内( 2019 年 1 月 1 日 - 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负责过单机容量在 60 万千瓦机组及以上火电项目跟踪审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业绩 1 项,提供出具审计报告签字页或其他证明性材料原件扫描件。
3.2.4 拟委派项目组成员至少设置 5 人(含负责人),拟派项目组成员(除负责人)应至少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拟派项目组成员其中至少 2 人为一级注册造价师(土建专业和安装专业各 1 人),至少 1 人为注册会计师。需提供职称证、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和注册会计师证书扫描件。
3.3 其他要求
3.3.1 拟委派的项目组成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聘用员工(提供包括但不限于 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劳动合同或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文件)。
3.3.2 已中标本次招标项目造价咨询的单位,不可参与本次对应项目跟踪审计服务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3月14日至2025年03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