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特种物流有限公司无人机运输投送演练服务项目比质比价公告
内蒙古
-鄂尔多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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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特种物流有限公司无人机运输投送演练服务项目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融通特种物流有限公司无人机运输投送演练服务项目(编号:gkbz2025031900006)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中国融通安防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无人机运输投送演练服务项目 | 无人机运输投送演练服务 | 1 | 顶 |
项目服务期为: 合同签订后3天之内开展相关服务,从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相关服务,服务要求详见本文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服务地点位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通用航空机场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服务过程中所使用的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
其他: (1)采购内容:提供大、中型多旋翼无人机至少各1架,含机组人员以及附属模拟载荷等,开展多旋翼无人机运输投送演练。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成交人数量:本项目划分1个标包,成交人数量1名。
(3)本项目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275,0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将被否决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经授权的分支机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承接本项目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无外资(含港澳台)持股,不存在外资协议控制的情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均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
(4)资质条件:具有民航局认证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5)重大诉讼案件情况:供应商在本项目应答截止时间前3年内无重大(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上)诉讼案件,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可提供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6)重大违法记录情况:供应商在本项目应答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
(7)信誉要求:本项目应答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军队采购列入失信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6)非法分包、转包。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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