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电万安能源有限公司2025-2027年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福建
-龙岩市
正在报名中
(招标编号: CHDTDZ057/16-QT-278 )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福建分公司 福建华电万安能源有限公司2025-2027年物业服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福建华电万安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有资金与银行贷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登高东路118号福建华电万安能源有限公司
2.2项目规模:万安能源公司2025-2027年物业服务(两年)。
2.3招标采购项目履约期限:2025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计两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物业管理 -2025-2027 年物业服务(两年) (CHDTDZ057/16-QT-27801): 万安公司所辖办公、生活、生产区域保安、保洁、绿化、消防、防疫、污水处理、垃圾清运、运输、食堂、车辆运营等服务项目;服务期限暂定为 2025 年 7 月至 2027 年 6 月计两年。。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物业管理-2025-2027年物业服务(两年)】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物业服务的合同业绩,单个合同期限满一年及以上且单个合同金额达到100万元/年,并在合同原件扫描件中能反映或计算得出。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服务期限页、服务范围(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并提供对应合同履行期间的结算发票原件扫描件(提供不低于年合同金额8%的发票且发票时间须在合同服务期限截止日前)。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