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科2025年放射性药品运输服务采购公告
正在报名中
新疆高科2025年放射性药品运输服务
谈判采购公告
新疆高科2025年放射性药品运输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高科2025年放射性药品运输服务。
1.2 采购编号:BRR24-ZB3-ZB-028-030。
1.3 采购人: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
1.4 合同签订单位:新疆原子高科医药有限公司。
1.5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6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7 采购方式:公开谈判采购。
1.8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1家,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新疆原子高科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高科”)2025年放射性药物计划投运,需要有放射性物品运输资质的供应商承运放射性药品至医院,因而需要采购一家有放射性物品运输资质的供应商承运新疆高科2025年度放射性药品运输工作。运输线路包括从新疆高科生产厂房乌鲁木齐新市区环园路南四巷55号至乌鲁木齐市相关医院、昌吉市相关医院、石河子市相关医院、库尔勒市相关医院等及新疆其它地区相关医药。运输物品为新疆高科生产的放射性药品。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供应商应服从采购人总体工期安排,实际开始日期与结束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2.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采购人的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4 项目地点:新疆高科所在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昌吉市、石河子市及库尔勒市等(具体以采购人指点地点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能力和其他条件:
3.1.1 供应商应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7类或放射性货物运输3类)。
3.1.3 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供应商的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应答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4 人员要求:
(1)供应商拟投入的驾驶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取得与拟投入车辆相配备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2)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具有有效的资格类别为“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3)应配备具有辐射防护与相关安全知识的安全管理人员。
3.1.5 其他要求: 供应商在地址异常一致或不同供应商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的情况,视为无效应答,并按照串通应答处理。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不同供应商之间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形(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且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取消其应答(投标)资格);
(7)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审当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审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9)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
(10)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列入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人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
(11)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5年4月1日起至2025年4月7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
提示:潜在供应商必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完成中核集团平台(https://)的“文件下载”工作,否则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影响应答的有效性,因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2 获取方式:网络下载形式。
4.2.1 潜在供应商信息登记:在采购文件获取期间登录中核集团平台 13:30-17:00)。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输入账号及密码,点击“登录”,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报名,找到本项目名称,点击“我要参与”,按要求录入潜在供应商登记信息,将 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成功的截图(按4.2.2要求获取截图)作为附件上传 ,点击“确认”按钮进行信息登记。
4.2.2 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及发票领取
(1)文件费用: 人民币(大写)贰佰元整(¥200.00),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①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免费注册;②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点击页面上方“我的工作台-寻找招标项目”进行项目查询,找到项目后点击“我要投标”,供应商选中需要购买的采购文件标包(我的工作台-我参与的项目)加入购物车进行标书费用支付;③支付完成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图。④“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客服电话:或(工作日9:30-12:00 13:30-17:00);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供应商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2.3 获取条件:只有信息登记成功且支付采购文件费用成功的潜在供应商才能获取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获取期间通过登录中核集团平台在线下载采购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获取期间内每天17:00统一审核采购文件费用,且本费用的审核结果不影响中核集团平台的信息登记。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文件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登记”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登记、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
提示:潜在供应商参与应答的有效性(即:“中核集团平台”中的报名成功)以本平台登记的信息为准,建议潜在供应商优先完成此平台的信息登记。
4.3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供应商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2)购买标书的单位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