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信托业务管理系统(二期)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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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信托业务管理系统(二期)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证券信托业务管理系统(二期)项目(二次)
2.2 招标编号:2540STC20794
2.3 招标范围: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采购内容 | 中标人数 量 (N) |
标包1 | 证券信托业务管理 系统(二期)项目 (二次) | 本项目拟采购证券信托业务管理 系统(二期)项目(二次),具体 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 术规范书。 | 1家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投标人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应当体现投标人(被审计单位)名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单位)名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审计年度并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开标日前六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3.3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 6 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5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6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 投标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开标日具有金融行业(包括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基金业、银行理财业、信托业等)同类系统建设项目案例,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协议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协议首页、标的页、签署日期及盖章页等。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9日17时00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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