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新民村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 名称:郎溪县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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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郎溪县建平镇郎川大道 72 号 | |
代理机构 | 名称:需解锁 |
地址:郎溪县郎川大道郎川新苑 1-A 幢 108 号 | |
项目名称 | 郎溪县新民村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建设工程 |
项目编号 | LXX-GC-GK-2025012 |
开标时间 | 2025 年 4 月 1 日 09 时 00 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需解锁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振宁路 40 号 | |
投标报价: 3927187.00 元 | |
工期: 150 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54.00 分 | |
项目负责人:陈剑飞 | |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皖 234212118613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企业奖项: / 其他: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需解锁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祠山街道亚夏汽车城 A 区 01 号楼二楼 | |
投标报价: 3927215.17 元 | |
工期: 150 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54.00 分 | |
项目负责人:陈林 | |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皖 234192015613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企业奖项: / 其他: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需解锁 |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肥西路 1189 号金龙国际 A 座 602 、 603 室 | |
投标报价: 3927231.56 元 | |
工期: 150 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54.00 分 | |
项目负责人:章守辉 | |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皖 234191909208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企业奖项: / 其他: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 、安徽瑞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海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南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弘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太湖县晋熙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碧水蓝天建设有限公司、安徽皖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凯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公司投标文件中质检员和安全员未提供相应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满足招标文件 1.4.1 规定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否决其投标; 2 、安徽强工建设有限公司、安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德金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广德益民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骏欣建筑有限公司、浙江开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百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山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德市广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德安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公司投标文件中安全生产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安全生产费用不低于最高限价的 2.5% ),不符合招标文件商务标评分标准中规定安全生产费计算方法,否决其投标; 3 、安徽地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公司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水安 B 证 , 不满足招标文件 1.4.1 规定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 否决其投标; 4 、安徽镜湖任发水利工程有限公司:贵公司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未提供社保,不满足招标文件 1.4.1 规定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否决其投标; 5 、安徽天益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贵公司投标文件中拦河堰工程报价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拦河堰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决其投标; 6 、芜湖市泽川水利工程有限公司:贵公司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李兵与人脸识别项目经理桂仁娇不一致,不符合招标文件中“实名制”投标要求,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5 年 4 月 2 日至 2025 年 4 月 7 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 需解锁 ,招标代理联系人:宗工,联系电话: 需解锁 。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 , 联系电话: 需解锁 。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 )被异议人名称; (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 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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