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2025年度框架采购进口电动执行机构标段Ⅰ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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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2025年度框架采购进口电动执行机构标段Ⅰ ,项目招标编号为:LYHB-2025-ZB-WZ-045 ,招标人为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次为框架采购,具体项目以实际采购订单为准,招标范围为进口电动执行机构共计765台。执行机构框架采购标段划分按数量以及南北方区域不同分为Ⅰ(华北、东北、西北区域)、Ⅱ(华东、中南、西南区域) 项目地点:全国各地。 项目规模:主要应用于脱硫、脱硝及废水零排放等项目。 a.简要介绍招标范围和技术要求;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2025年度框架采购进口电动执行机构标段Ⅰ(华北、东北、西北区域)共750台,详见技术规范书。 b..招标范围共划分2个标段
2.2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交货 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 合同有效期限为本协议生效时至2026年4月30日或本次框架涉及数量执行完毕,先到为准。
2.3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所投产品应通过SIL认证和防爆认证,并提供相关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个300MW燃煤电厂进口电动执行机构合同业绩,单个业绩数量不少于30台,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无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