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广陵区社会福利院广陵区社会福利院改建、装修概念性方案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扬州市
项目概况
广陵区社会福利院改建、装修概念性方案设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文汇西路162号联合广场B座3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LQFLY-GJZX-GNSJ号
项目名称:广陵区社会福利院改建、装修概念性方案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拟对广陵区社会福利院改建、装修进行概念性方案设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最终设计成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 (原件)
(2)资格声明 (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复印件(原件备查) ;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 原件和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 (2022年08月-2022年10月) 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三个月 (2022年08月-2022年10月) 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原件)
注: 投标人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4日 至 2022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文汇西路162号联合广场B座308室)
方式:报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开标室(扬州文汇西路162号联合广场B座3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
2、根据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无须缴纳竞争性磋商投标保证金。
3、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4、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无论供应商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关于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内容。
5、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
(1)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代理机构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在代理公司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代理公司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2)各供应商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聚集讨论。
(3)非本市的供应商授权代表须出具所在地的健康证明或苏康码(绿色)。
6、欢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级(含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公司联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广陵区社会福利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扬州文汇西路162号联合广场B座308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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