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验收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辽宁
抚顺市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验收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2-210400-00616
二、项目名称:抚顺市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验收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清原县、抚顺县、东洲区约10.53万亩验收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新抚区抚顺市新抚区浑河南路中段30-4号
中标(成交)金额:239,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清原县、抚顺县、东洲区约10.53万亩验收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抚顺市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验收服务项目(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一包合计10.53万亩:其中清原县约5.03万亩、抚顺县约3万亩、东洲区约2.5万亩(最终以实际测量成果面积为准)
服务要求:4.2.1 项目规划、项目库建立和管理情况。 4.2.2 项目立项、征求群众意见及公开公示情况。 4.2.3 项目建设组织及制度保障措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日常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监理、四方验收、初步验收等) 4.2.4 批复的初步设计和实施计划中工程完成和工程质量情况,主要设备及配套设施运行情况。 4.2.5 调整、终止项目的申报审核审批材料。 4.2.6 项目资金落实及支付情况,竣工决算编制及审计情况。 4.2.7 工程管护制度建立和管护主体落实情况。 4.2.8 耕地质量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4.2.9 上图入库工作情况。 4.2.10 项目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等管理情况(监理、四方验收、初步验收等相关材料)。 4.2.11项目区群众对项目建设的满意程度。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结束止。(实际履行期限以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本项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和《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的有关要求规定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洪超、战勇、刘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清原县、抚顺县、东洲区约10.53万亩验收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要求件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抚顺市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址:临江东路21-2号振兴大厦A座6层
联系方式: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需解锁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21-1号楼
联系方式: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仲晓萍
电 话:需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