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
-东营市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营市东城登州路69号西栋山东东岳一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YZBDY2023-05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74.27727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4.27727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项目,提供东营市税务局东三路和府前街办公区食堂管理服务,并负责食堂就餐大厅、操作间、室外楼梯的保洁、餐具消毒等服务事项。服务要求:提供卫生、营养、丰富的餐饮服务及舒适卫生的就餐环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内如中标人服务无法达到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②促进残疾人就业。
③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④鼓励开展信用担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2、投标人近三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没有被“中国”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或被“中国”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但已过限制期的。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5、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9、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3日 至 2023年03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营市东城登州路69号西栋山东东岳一楼)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联系代理机构,按代理机构要求填写文件登记表、提交标书费(电子邮箱:;开户名称:;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账户:00208016)。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的资格审查为准。 备注:(未按上述要求报名及未报名但已获取文件的,均报名无效。获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营市东城登州路69号西栋山东东岳一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税务局
地址:东营市东三路15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东营市东城登州路69号西栋山东东岳一楼
联系方式:许女士、付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女士、付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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