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审判质效平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西安市
项目概况
审判质效平台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电子邮箱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4月20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PM-ZC-23612-1
项目名称:审判质效平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审判质效平台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4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数据处理服务 | 400000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0 | 400,0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个月内完成软件开发、安装、调试、试运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审判质效平台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审判质效平台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要求,在磋商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磋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4月10日 至 2023年04月1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电子邮箱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4月20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西安市高新区科技四路高新新天地T2座24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4月20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西安市高新区科技四路高新新天地T2座24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 财库【 2020 】 46 号 ) ;
(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库【 2014 】 68 号 ) ;
(3)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 财库【 2017 】 141 号 ) ;
(4)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 财库【 2004 】 185 号 ) ;
(5) 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 财库【 2006 】 90 号 ) ;
(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 国发办【 2007 】 51 号 ) ;
(7)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 财库【 2019 】 9 号 ) ;
(8)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 财库【 2019 】 19 号 ) ;
(9)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 财库【 2019 】 18 号 ) ;
(10)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 ( 财库〔 2021 〕 19 号 ) ;
(11)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 〕 19 号)
(12) 《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 ( 陕财办采〔 2018 〕 23 号 ) ;
(13)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 2020 〕 15 号);
(14)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供应商应通过陕西省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3 、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磋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地址: 西安市莲湖区西大街柴家什字8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团结南路35号高新新天地2号楼24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工、
电话: /
2023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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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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