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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新疆塔城供电公司运维检修用房建设项目监理

新疆

发布时间:2023-05-15
招标公告

国网新疆塔城供电公司运维检修用房建设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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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650000390100485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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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 国网新疆塔城供电公司运维检修用房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6500003901004859001)已由塔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招标人为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塔城供电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项目规模: 总建筑面积8199.85平方米,其中运维检修用房地上7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为8159.85平方米,建筑高度29.40米,框架结构。本工程地下一层为消防水池泵房;地上一层为门厅、食堂、高压试验大厅及运维检修相关办公用房及其附属用房;地上2层-5层为运维检修用房,主要包括输电运检中心、变电运维中心、变电检修中心、其他生产业务用房、综合管理用房、配套设施用房六部分使用功能;屋顶为水箱间。门卫室地上1层,建筑面积40.00 平方米,建筑高度:3.90米,框架结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本体及室外附属配套设施。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6500003901004859001001

标段(包)名称: 国网新疆塔城供电公司运维检修用房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范围: 承担本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具体包括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对所监理项目做好方案、强制性标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结算、档案、信息管理、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及组织协调等工作,参加设计、施工图审查和工程预、结算的工程量的审核,监督单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及投资控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2)自治区外监理企业若中标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工程类工程师以上职称,具有类似工程监理或管理经验,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其他条件:1)类似业绩要求 (1)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监理合同(第一部分)”、“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以及“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接受证书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 (2)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监理合同(第一部分)”、“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以及“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接受证书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情况) 2)财务要求:近三年(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3)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主要是指:①近三年投标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证明。②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违反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处罚期未满情形的,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企业自行承诺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并加盖企业公章。②“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点击总公司-截图)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需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注: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投标的,否则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需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注: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④中国裁判文书-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件-贪污贿赂-行贿,查询单位、法定代表人(查询时先输入单位点击搜索后输入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查询时先输入单位点击搜索后输入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个人犯罪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开标之前,计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期限)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需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注: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3年05月15日到 2023年06月06日

2.获取方式:请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平台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6月07日11:00

2.递交方法:请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7日11:00

2.开标方式:不见面

3.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后勤工作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塔城供电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塔城市建设新南街18号地 址:乌市创新广场C座508室
联 系 人:梁晨星联 系 人:、李杰
电 话:电 话: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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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15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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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手机:13522818748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QQ:3804756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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