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垭镇小区雨污水管网改造项目施工
四川
-绵阳市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松垭镇小区雨污水管网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 施 工 松垭镇小区雨污水管网改造项目施工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松垭镇小区雨污水管网改造项目 (项目 名称 )已由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绵经开经科发 [2023]3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松垭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松垭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局 (核准 机关名称 )核准(招标 事项核准文号为 绵经开经科发 [2023]34号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 招标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鼎智盛工程 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 : 绵阳经开区 松垭镇 活观音社区、日新社区
2.2 建设规模 : 小区内改建雨污水管网 3400米,道路拆除及恢复7000平方米,散水拆除及恢复600平方米,排水沟270米,金属栏杆550米。
2.3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最终设计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的现场要求、现行的相关施工工艺、技术规范标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等要求实施完成该项工程并达到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的所有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 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 , 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 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 业绩要求 )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 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口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 12 月 01 日 00:00 至 2023年 12 月 05 日 23:59 登录:全国平台 (四川省·绵阳市)(网址: [] )— “用户注册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12 月 21 日 10 : 20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 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平台 (四川省) 》和全国服 务平台 (四川省 · 绵阳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松垭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四川省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松垭镇德政街 18号
邮 编: 621000
联系人: 谢 先生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北大街 19号3栋6层612
邮 编: 6100 31
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日期: 2023年 11 月 30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 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 制性规定。 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 、面积、长度等 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 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 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 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5)《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 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 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 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 于二十日。 ” 期间 20日的 计算方法为:从招标公告发布的次日起算并以全国平台 (四川省) 审核发布的时间为准 (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 招标公告发 布日期为 2008年12月1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08年12月21日,递 交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应该为 2008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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