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物资贸易公司应急救援电源车采购项目公告
上海
项目编号:CCTC1024072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6日09时30分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物资贸易公司应急救援电源车采购招标人为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应急救援电源车,1台。为救援现场提供稳定的应急电源和动力照明。发电机容量≥500kW,至少能提供220V、380V和660V三种交流电输出模式,升降照明灯组最大起升高度≥9m。安装车辆数据采集终端,满足应急管理部关于北斗导航定位功能和北斗三号短报文有关要求,能够接入应急管理部应急装备综合信息大数据智能服务系统。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2.3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到货2.4 交货地点:江苏省徐州市沛县大屯公司。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为一般纳税人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3.2 投标人须提供税务系统13%的增值税机动车辆专用发票开票权限截图。3.3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备注:(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未提供的设备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查询为准,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专家查询复核,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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