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龙口四期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第二台机组给水泵汽轮机采购招标公告
山东
-烟台市
[招标编号:CHDTDZ001/23-QT-1400]
一、招标条件
华电龙口四期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第二台机组给水泵汽轮机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龙口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龙口市电厂南路1号。
2.2 项目规模:建设1台660MW超超临界燃煤热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除尘及海水淡化设施。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2个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01/23-QT-140001 给水泵汽轮机 给水泵汽轮机及其附件 1 台套
5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给水泵汽轮机】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 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招标人不接受2020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
- 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其中,商务和技术业绩占总分的70%,报价占总分的30%。
五、发布公告媒介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将在国家电力招标网、华电集团官方网站、《中国华电报》上发布。
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3年4月1日9:00时前递交响应文件。
七、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请在2023年4月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现场方式向招标人咨询。
八、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30日起至2023年4月1日期间,在上述指定媒体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九、其他事项
投标文件需密封,并随同招标文件一起寄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都将由招标人接收并存档,恕不退还。
特此公告。
华电龙口发电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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