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熟石灰(2402)采购项目公告
内蒙古
-鄂尔多斯市
项目编号:CCTC10240756 开标时间:2024年4月17日 10:0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一、招标信息
1.1 招标编号:CCTC10240756
1.2 招标类型:公开招标
1.3 开标时间:2024年4月17日10:00
1.4 招标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工业园区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图克厂区内指定地点
1.5 招标人: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1.6 招标代理机构: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1 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两厂区动力及公用工程中心熟石灰(2402)采购项目。
2.1.2 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有:
- 序号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单位数量
- 使用地点
- 备注
- 熟石灰粉(氢氧化钙)
- 含量 ≥400 目
- 氢氧化钙含量 ≥90%
- 氧化镁含量 ≤4%
- 吨
- 图克厂区动力中心
- 酸不溶物 ≤1% (w)
- 干燥减量 ≤2% (w)
2.2 资金落实情况:
企业自筹
2.3 制约因素:
(1)本项目包含熟石灰的供货、装运、卸货工作,招标有效期为一年,按照固定单价签订长期供货协议;
(2)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实际供货数量以招标人使用数量为准。
2.4 签订时间和地点:
在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按批次交货。
2.5 运输方式:
根据买方的需求,包括节假日期间及雨雪天气及检修期间等情况,特殊情况时必须严格按照买方要求供应,因延期交货或质量缺陷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进行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买方误工和减产损失、重新采购相同等级替换产品的费用差额, 招标人有权从中标人货款及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2.6 支付方式:
合同总金额为暂定价,具体按照实际发生量结算。在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3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有中断供应等违约行为,招标人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将中标人加入招标人失信供应商名单的权利。
- 投标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1.2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有至少一份相同或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记录说明:(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解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有至少一份相同或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上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和限制进入招投标市场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 参加过本项目的其他类似项目,且能够承担起本项目同等要求和责任。
-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需承诺不存在串通投标或其他影响公正评审的行为。
- 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需清晰可见并加盖公章,且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和出资比例要求。
- 如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表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则需要提供近三个月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 若为首次参与公开招标项目,投标人需提供自行开发或引进的成熟技术方案或者有资质的专业咨询服务机构出具的技术论证意见。
- 投标人提供的专利证书、设计图纸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见并附上专利权的有效状态证明文件。
- 如果存在不良记录,例如曾因违反合同约定导致索赔、取消订单、信用评价较差等,投标人应在报名时详细说明原因及改正措施,以便招标人对其投标申请进行审核。
- 投标人应具有满足本项目需求的生产设备和人员配置,以及持续稳定运行的能力和经验。
四、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本项目的相关信息,请于2024年4月13日前通过以下途径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0号
- 电话:010-xxxxxx
- 邮箱:
五、注意事项
请所有有意参加此次招标的投标人仔细阅读本公告,并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详细了解招标项目的所有细节。在响应招标邀请时,请确保提交的投标文件是完整的、真实有效的,符合所有的资格要求和要求。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最终的中标结果将在开标当天公布,并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
六、澄清与修改
在招标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澄清的问题,请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答疑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10:00。
七、补充说明
此公告可能存在遗漏或表述不清之处,招标人将在后续公告中进行补充说明和澄清。投标人在查阅公告和后续公告后,若发现有任何不明确的地方或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内容,应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沟通和确认。
八、提交投标文件
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10:00。投标文件应以PDF格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并附上以下文件清单:
- 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扫描件(务必清晰可见);
- 财务报表(最近三个月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 技术方案或专业咨询服务机构出具的技术论证意见;
- 专利证书、设计图纸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 企业信用记录证明(如尚未查询过的信用记录);
- 前往竞争对手现场考察报告(如果有的话);
- 法律声明(如果有,需要包括竞标人与招标人的关系、过往合作经历、拟如何履行合同等信息);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设备租赁合同、预付款收据等)。
九、发布公告与公布中标候选人
中标结果将在2024年4月18日公布,并在中国煤炭招标网和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告。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规定,首先进行初步评审的两家投标人将被纳入候选投标人名单,其投标文件将被复核。在候选人名单公示期间,若有异议,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过招标人批准的中标候选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3个工作日内正式成为本项目的中标人,并被授予相应供应商的资格。
十、争议解决
如出现任何争议,投标人应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解决:
- 提供书面质疑函,包括争议的具体事项、证据和理由等,于2024年4月19日10:00前寄达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并在2024年4月24日前反馈调查结果和处理决定。
注:上述投标和交易活动的法律依据及适用标准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如有必要,还应参考相关的行业标准、政府指导文件和招标文件范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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